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
公告日期:2010-03-17
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訂於本(99)年3月22日(星期一)假台中世貿大禮堂辦理之「兩岸經濟協議系列討論會」已取消辦理,請改報名參加3月20日(星期六)座談會,地點變更為行政院中部辦公室黎明辦公區禮堂(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-1)。
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
時間:2010年3月20日(六)14:30-16:00
地點:行政院中部辦公室黎明辦公區禮堂(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-1)
說明:此次為經濟部主辦規劃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,對象為各界產業代表、中小企業與一般民眾,約1,000位。透過此次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之舉辦,由行政院院長及經濟部部長向民眾面對面說明兩岸經濟協議之效益,並確保民眾之權益。
流程:
14:25恭迎
14:30經濟部部長說明協議內容及效益
15:00院長致詞
15:10與民眾意見交流Q&A
15:50院長裁示
16:00恭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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